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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的立法建議
● 諮詢文件 (2020年11月3日)
● 諮詢總結 (2021年5月21日) -
有關香港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制度的立法建議諮詢工作 - 諮詢總結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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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升香港公司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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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加強規管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以打擊洗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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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眾諮詢:為實施適用於金融機構客戶查證及備存紀錄規定及監管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而制訂的新法例—詳細建議 (2009 年12月7日)
第一次公眾諮詢:加強適用於金融業的打擊清洗黑錢監管制度的擬議法例大綱 (2009年7月9日) 及主要建議摘要 (200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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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特別行動組織建議》闡述全面一致的措施框架,各國均應實施,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和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活動。財務特別行動組織(特別組織)原來的《40項建議》是在一九九零年制訂的,先後在一九九六年和二零零三年兩度修訂。及至二零一二年二月,特別組織通過一套新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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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組織公開聲明
特別組織是負責制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全球標準的組織。特別組織會發布公開聲明,列出被認定為缺乏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策略的司法管轄區。特別組織也與這些地區合作,協力處理因缺乏策略而對國際金融體系構成風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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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組織制訂了指引及最佳守則,協助各個司法管轄區推行《財務特別行動組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