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指定机关负责调查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罪行,这些机关均获赋予所需的权力。主要调查机关为香港警务处(警务处)和香港海关(海关),而廉政公署(廉署)则负责调查以贪污手法进行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罪行。警务处和海关有常设的特别调查组,专责调查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并获授权调查丶扣押丶冻结和充公犯罪得益及恐怖分子的财产。廉署则设有专责的组别处理禁制和充公犯罪得益的事宜。香港执法机关在调查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时,可使用一系列特别调查技巧,并可强令出示丶搜查和检取文件。
联合财富情报组由警务处和海关人员联合组成,负责接收丶分析和发布可疑交易报告及其他有关怀疑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的资料,是香港为此而设的专责机关。联合财富情报组丶警务处丶海关丶廉署及其他主管机关定期举行跨机构会议,检视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的方法丶技俩及趋势。
律政司则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刑事检控工作和处理追讨资产事宜,辖下的犯罪得益组专责提供追讨资产的法律服务。该组设有内部案件追查系统,可在非正审阶段後的审讯至上诉阶段追查案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