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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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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守則》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公開資料守則》

政府應該運用可供使用的資源,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為達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認識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務,以及對個人和整個社會均有影響的政策和決定的依據。

《公開資料守則》(《守則》)界定擬提供資料的範疇,列出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的方式,並訂明盡快發放資料的程序。

《守則》授權和規定公務員除有特別理由外,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這些理由載列於第2部。若拒絕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通常會提述這些理由。

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均會盡快及妥善地處理,如有需要,有關人員會協助市民闡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轉介至最適當的部門處理。有關的程序會盡量精簡。

《守則》亦載列有關要求覆檢或投訴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認為《守則》則的規定未獲適當執行時知所遵循。

《守則》已上載於互聯網,網址為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http://www.access.gov.hk

以下為已印行或可供市民閱覽的資料: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已印行或可供閱覽的資料(PDF)

下表列出財經事務科已存檔的紀錄: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存檔紀錄一覽表(PDF)

如欲索取本科保存的資料或紀錄,可來信提出申請或填寫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可在本網頁下載。

申請表格

申請信或填妥的申請表格可以下列方法遞交:

郵遞

香 港 添 馬 添 美 道 2 號
政 府 總 部 24 樓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財 經 事 務 科 行 政 組
公 開 資 料 主 任

傳真

傳真號碼:2528 3345

電郵

請把申請表格加入為電郵附件,傳送至 enq@fst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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