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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财经事务科)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第581章)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第581章)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第581章)
存款保障上诉审裁处
主席(任期由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万崇理资深大律师
可被委任为审裁处成员的人士小组(任期由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起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止)
叶嘉明女士
麦萃才博士
周德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