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是財庫局金融發展策略重點之一。我們看準的是資產配置多元化、跨世代財富傳承的重大機遇,及緊接而來對財富管理平台及方案的龐大需求。市場估算,在二○二三至二○三○年期間,亞太地區跨世代的財富傳承總金額將達5.8萬億美元,其中百分之六十為超高淨值家庭(金融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財富傳承。此外,有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七的亞太區家族辦公室預計其資產管理規模將在二○二四年實現增長,百分之八十四則預計其家族財富將有所增加。這些趨勢除了對成立及拓展家族辦公室有利,亦會增加對投資管理、法律、會計、托管及家族管治等專業服務的需求,尤其在最近《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金融行業領域排名中,香港在投資管理位列全球第一。其實,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的各細分領域環環相扣,目前家族辦公室對另類資產(alternative assets)如創投基金的配置相對偏低,未來的需求增長將帶動整體行業的正向循環發展。
事實上,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近年來已取得驕人成果。截至去年年底,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總值接近31.2萬億港元,淨資金流入同比增長超過3.4倍。截至今年上半年,香港的私募基金管理的資本額超過2,339億美元,位列亞洲第二,香港亦是亞洲區內最大的對沖基金中心和跨境財富管理中心。目前香港已分別有435家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和接近千個有限合夥基金(LPF)註冊成立。市場估算我們有超過2 700家單一家族辦公室,其中過半資產規模超過5,000萬美元。
為持續深耕這個重要市場,繼早前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我們計劃多方面優化目前向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提供的稅務優惠,力拓市場再上一層樓。具體而言,我們會從拓寬基金定義、擴展合資格資產類別,及優化執行安排三方面入手,為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私募基金的附帶權益現時所享的稅務寬免,建議多項優化,其重點如下:
拓寬基金定義:
要在基金免稅制度下獲得利得稅豁免,必須先符合有關「基金」的定義。我們目前已為主權財富基金作特別規定,讓其即使沒有匯集外部投資者的資金亦可符合有關「基金」的定義。我們建議將「基金」定義拓寬至包括退休基金及捐贈基金,讓此兩類基金亦可獲利得稅豁免,吸引更多退休基金及捐贈基金來港拓展業務及利用我們的專業服務,加強建設在港的「耐心資本」力量。
擴展合資格資產類別:
為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及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提供的利得稅豁免,現時只適用於特定資產類別如股票及債券的交易。我們建議拓寬合資格資產類別,配合財庫局整體的金融發展策略,新增碳排放衍生工具/排放限額、保險相連證券、貸款及私募債權投資和虛擬資產等,讓此類資產的交易亦可獲利得稅豁免。另一方面,考慮到財務機構、保險公司和放債人一般以利息收入作為其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我們建議施加額外保障措施。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財務機構業務、保險業務或放債業務,如同時持有基金百分之十或以上的實益權益(如基金為該人的相聯者,則任何百分率的實益權益皆適用),便會視為就該基金從貸款或私募債權投資所得收入中獲取了應評稅利潤。
便利私募基金分發附帶權益:
合資格私募基金分發的附帶權益(carried
interest),即與投資表現掛鈎的積效回報,可獲利得稅及薪俸稅寬免。我們建議從執行及相關細節入手優化寬免安排,包括只保留稅務局的監察角色,無須再經香港金融管理局首輪認證、拓寬附帶權益合資格支付人至同一集團的密切相關實體,及取消門檻回報率(hurdle rate)要求等。
以上是整體方案中的重點措施,我們同時亦計劃在各項技術細節、定義及流程上引入各項優化。為了更好的吸納市場意見,我將在本周主持新成立的推動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發展專責小組,與各成員討論相關建議措施。下一步,財庫局將就整體建議發布諮詢文件,收集及分析意見後,提出相關法律修訂落實各項優化,為行業發展再添動力。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