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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自行政長官在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正式在所有公營部門推行「資源增值計劃」以來,各局、部門和資助機構致力使政府開支達到最高的經濟效益,並同時維持和改善公共服務的質素,在達致計劃目標方面已有長足進展。

「資源增值計劃」的目標,是在二零零零/零一至二零零二/零三年度的三年期間,逐步削減政府基線運作開支,將資源累積增值5%。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這計劃還未推行時,政府各局、部門和資助機構已將資源增值合共8.18億元。就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來說,我們的目標是將資源增值1%,但我們已節省款項共11.48億元(相當於1.2%)。至於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我們的目標是增值2%,而我們已確定可節省款項共22.48億元(相當於2.1%)。所有按「資源增值計劃」節省的款項均會重新調配,以提供新服務或改善現有服務。我們可按原定計劃,達致將資源累積增值5%的整體目標。

我們歡迎市民監察這計劃的進展,以確保資源增值措施不會降低服務質素,亦不會導致員工問題。我們一開始就已承諾,以公開、具高透明度和問責性的方式推行「資源增值計劃」。為了讓市民能夠繼續監察這方面的表現,我們出版這本《資源增值計劃:2001-02》小冊子。這小冊子總結各局、部門和資助機構的資源增值成效、闡述有關的資源增值措施、確保服務質素的方法,以及日後在資源增值方面的挑戰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