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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论网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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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规管众筹

科技进步为市民大众和企业带来各种便利,开拓了不少以崭新方式处理旧有活动的可能性,但随之而来,也为我们带来新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不时检视我们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是否与时并进,以维持一个健全有序的规管环境容让创新活动发展,同时又能管控好风险,保障市民和公共利益。

近年,各种形式的众筹活动于香港涌现,其目的和性质相当多样化,当中不少透过网上进行。有别于现时在公众地方进行实体筹款活动须事先申请的安排,我们目前没有一套清晰的制度处理网上众筹活动。因此,我在今年4月的网志中已提及,财库局会积极研究适用于众筹的法例及规管安排,以完善我们的制度。

过去有不法之徒透过众筹名义以诈骗方式谋取私利,令无辜市民蒙受损失。亦有团体以众筹方式支持一些危害公众安全以至国家安全的行为。例如,以众筹支援涉嫌违法活动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警方起诉后,为其提供资金讬管及收支服务的「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随之停止运作。该不营运的公司的名称已从公司登记册剔除,该公司亦已于上月解散。

我们亦应防患于未然,建立完备的制度,令合法、正当用途的众筹活动有规可循,以助建立最佳操作守则,保障众筹活动相关人士的利益,同时更有效防范不法资金策划危害公众和国家安全,或支持违法活动等行为。

财库局将在下星期公布文件,说明我们建议规管众筹活动的架构和措施,并会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我们期待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集思广益,为下阶段的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其中我们会建议成立一个特设机构,集中处理、协调和监察众筹活动相关的规管及行政事宜。日后众筹活动,不论举办的目的和地点,或在线上或线下举行,均须事先提出申请。获批准的众筹活动须要满足透明度和问责性的要求,并且合法合理地处理众筹所得的资金。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众筹活动,执法部门将有相应的权利中止以及作出检控。

我们在制订相关建议时,已顾及目前已受金融监管机构按现行法例充分规管的市场商业集资行为不应受新建议的众筹制度影响。我们亦会建议豁免及便利措施,使社会公认接受的筹款活动,以及突发应急的慈善众筹项目,能继续顺畅地运作和及时开展。

欢迎大家留意财库局下星期的公布,并踊跃提出意见,协助我们构建最合适的规管安排。

2022年12月17日